工信部:未经批准不得自建或租用VPN
雷锋网消息:工信部刚刚发布最新通知,要求各通信管理局要对本辖区内提供IDC、ISP、CDN业务的企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,杜绝非法经营行为。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,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专线(含虚拟专用网络VPN)等其他信道开展跨境经营活动。
来源:https://www.yidianzixun.com/article/0FVwKx1W 【一点资讯分享】
Last modification:January 22nd, 2017 at 06:11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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